咸安区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示范点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咸安区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示范点建设项目三标段(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307FT-01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安区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示范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安发改审批字【2023】2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 咸宁绿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咸宁绿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咸安区高桥镇、大幕乡、汀泗桥镇、桂花镇与向阳湖镇5个乡镇。建设内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程;高桥镇白水畈蔬菜基地5200亩。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单位报价清单分项价格报价表(价格清单)")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最高限价:1.84亿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建筑(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1.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1.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6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件。
4、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 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05室(咸宁市温泉塘角路16号)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持法人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件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递交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03室1号(咸宁市温泉塘角路16号)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无
8、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咸宁绿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塘角路16号
联系方式:李工0715-8102186